參賽須知

組別

各比賽項目分三個組別進行比賽,詳情如下:
甲組:在香港僱用300名或以上員工的機構
乙組:在香港僱用300名以下員工的機構
丙組:政府部門 (僱員人數不限)

參賽資格

  1. 歡迎有興趣的機構以機構/政府部門的名義參加(如有需要,大會有權要求報名機構提供有關證明,如根據《公司條例》發出的「公司註冊證明書」或有效的「香港商業登記證」)。
  2. 參賽者必須年滿15歲,並在比賽首場賽事舉行前,已在香港連續為參賽機構工作4星期或以上,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,而且在比賽進行期間,仍然受僱於該機構。
  3. 參賽者只可代表一間機構參賽。

報名費用

每間機構每項隊際比賽報名費為*500元
隊際比賽項目包括: 籃球、排球、七人小型足球、十一人足球
每間機構每項個人比賽報名費為*300元
個人比賽項目包括: 田徑、羽毛球、長跑、桌球、乒乓球、網球、保齡球
(*費用已包括同一賽項中各單項賽事和分組賽事的報名費)

獎項

  1. 每項賽事均設冠、亞、季及殿軍獎。
  2. 每個組別均設團體總冠軍獎,每個比賽項目的首四間得勝機構可獲取定額積分,在各項比賽中累積最高分數的機構可於所屬組別獲頒發「工商機構運動會2016」團體總冠軍獎盃 (詳情請參閱團體總冠軍計算方法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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